您好,欢迎访问长沙南信资安科技有限公司官网!
您的当前位置:网站首页项目公示 > 职业卫生评价

职业卫生评价

湖南橡塑密封件厂有限公司新型耐高压、耐高低温、高耐磨旋转轴密封圈生产线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发布时间:2019-05-28

评价项目公示表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湖南橡塑密封件厂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

湖南省益阳市南县经济开发区

项目名称

湖南橡塑密封件厂有限公司新型耐高压、耐高低温、高耐磨旋转轴密封圈生产线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联系人

杨长林

项目简介:

湖南橡塑密封件厂有限公司新型耐高压、耐高低温、高耐磨旋转轴密封圈生产线建设项目。

项目主要产品为4000万件新型耐高压、耐高低温、高耐磨旋转轴密封件,主要产品类型为骨架油封、O型圈,同时副产橡塑杂件等,项目生产规模为骨架油封约350t/aO型圈约250t/a,橡塑杂件约155t/a

项目占地面积26081.30m2(约39亩),总建筑面积约20897.09m2,主要建构筑物包括生产厂房、综合楼、临时性堆场等。

现场调查人员

唐信来黄波

日期

2019.1.6

陪同人员

杨长林

日期

2019.1.6

采样检测人员

江日、谷新

日期

2019.1.10-12

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类比对象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炭黑粉尘、其他粉尘、邻苯二甲酸二丁酯、硫酸、丁酮、硫化氢、噪声、高温。

1)化学毒物检测结果显示:该项目作业场所化学有害因素检测结果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07)中相应毒物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2)粉尘检测结果显示,密炼区粉尘较大,粉尘浓度超过职业接触限值,其他区域粉尘浓度合格。

超标原因分析:密炼投料采用人工投料,密炼机上部未完全密封,且未设置除尘器除尘,车间地面有积尘,物料运输过程中有粉尘扬起,造成粉尘超标。

3)噪声检测结果显示:岗位噪声声级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中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4)高温检测结果显示:各场所高温WBGT指数检测结果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中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评价结论:

按照《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2017]90号)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等的规定,该项目属于“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橡胶制品业”,判定建设项目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编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组织对专篇的审查、防护设施的施工;项目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综上所述,根据拟建项目设计等资料进行工程分析、类比调查分析,综合评价认为,拟建项目基本执行了我国职业病危害防治控制的有关规定。拟建项目在今后的工程设计和施工建设中,若能将可研报告提出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设置和本评价报告中提出的补充措施建议予以落实,预计项目建成后,正常运行状态下,主要接触的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预期浓度(强度)范围和接触水平,能够符合国家和地方职业卫生法规、标准要求。

建议:

1尘毒防护技术措施

1)在车间存储袋装、箱装、桶装的粉料时应存在规定的地方,存放地点应有标志;

2)炼胶车间的墙壁、顶棚和地面应平整光滑,易于清扫。严禁用压缩空气吹扫粉尘。严禁用水冲洗地面,应采用移动式清扫设备;

3)在炭黑解包投料处应设置除尘系统,解包机应单独房间,保持负压;

4)炼胶操作人员禁止穿着工作服离开炼胶生产区域;

5)机械通风系统的进风口应设在净风区;

6)输送含尘气体的风管宜垂直或倾斜敷设。倾斜敷设时,与水平面的夹角宜大于45°。必须水平布置时,应设置清扫口;

7)收集密炼机投料口粉尘的除尘系统,其布袋除尘器过滤风速应小于1.0m/min。滤料应选择能捕捉微小颗粒和易清灰的材料。收集的混合粉尘再使用时,输送和搬运应避免造成二次扬尘。

2抗振降噪措施

1)长期连续运行产生高噪声的场所和设备应采取消声、隔声措施;供货商应提供配套内衬吸音板的隔热罩壳或配套的隔声设备;

2)空压机、水泵等高噪声设备宜采取隔声、吸声、消声、隔振、阻尼及综合控制措施;

3)车间休息室等人员长时间停留的场所,门窗应采取隔声降噪措施;

4)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合理布局。对有强噪声的车间,考虑利用建筑物、构筑物来阻隔声波的传播,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厂界四周设置绿化隔离带,利用树林及构筑物来降低噪声的传播。

5)加强管理,降低人为噪声。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以防止设备故障形成的非生产噪声,同时确保环保措施发挥最有效的功能;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生产,防止人为噪声;对于厂区内流动声源(汽车),应强化行车管理制度,严禁鸣号,进入厂区低速行使,最大限度减少流动噪声源。

3防高温措施

拟建项目存在多个生产性热源,如炼胶、硫化、骨架脱脂等岗位,减少劳动者在上述岗位的作业时间,加强通风。

夏季高温时建设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车间岗位可设置工业风扇,夏季高温季节即可通风降温也可加快相关毒物的扩散,贯彻执行《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

4应急救援补充措施

1)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体系,项目竣工后,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成立应急救援机构,编制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开展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2)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炼胶房应设置事故通风系统;

3)污水处理池、骨架处理间应设置喷淋、洗眼装置;

4)有限空间检修作业时应配备有毒气体检测、氧气浓度检测仪、呼吸器。特别废水处理池清淤时要防止硫化氢中毒,要遵循先通风、后检测、再作业的原则进行作业,同时作业人员要佩戴好防毒口罩等个体防护用品;

5)应根据本项目可能存在的急性职业危害与周边具备应急救援能力的医疗机构签订应急医疗救助协议书,以便发生急性中毒危害事故时能够得到及时的医疗救助。对于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必须定期进行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5个人防护补充措施

本项目应在今后的个体防护用品配备和使用管理中,选择符合国家标准,具有LA标识的防护用品。粉尘作业岗位应配备防尘口罩。根据类比检测,等效噪声超80dBA)作业岗位建议配备3M1110防护耳塞。明确个人防护用品的型号、发放数量和发放周期,并且定期对防护用品进行更换,确保防护用品的正常防护效果。

具体防护用品选用,建议结合自身实际,参照F5-5

6生活辅助设施补充措施

根据《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l-2010)、《橡胶工厂职业安全卫生设计标准》(GB/T 50643-2018)的相关规定,炼胶车间卫生特征分级为2级,硫化车间、骨架处理车间卫生特征分级为3级,其他车间卫生特征为4级。具体生活辅助设施的设置建议如下。

1、炼胶车间应设置浴室,其他车间可集中设置浴室,亦可以将厂区集中浴室设在炼胶车间旁。浴室淋浴器的数量应不少于8个;

2、炼胶车间、硫化车间、骨架处理车间应设置更/存衣室和休息室,其中硫化车间、骨架处理车间更/存衣室和休息室可合并设置。休息室内应设置清洁饮水设施;

3、车间内应设盥洗室或盥洗设备。盥洗设施宜分区集中设置。厂房内的盥洗室应做好地面排水,厂房外的盥洗设施还宜设置雨篷并应防冻;

4、车间附近应设置厕所。其中男厕所:男职工人数<100人的工作场所可按25人设l个蹲位;>100人的工作场所每增50人增设1个蹲位。小便器的数量与蹲位的数量相同。女厕所:劳动定员女职工人数<100人的工作场所可按l5人设l个~2个蹲位:>100人的工作场所,每增30人,增设l个蹲位;

5、当人数最多班组女工>100人时,应设妇女卫生室。妇女卫生室由等候间和处理间组成。等候间应设洗手设备及洗涤池。处理间内应设温水箱及冲洗器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修改后通过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车站北路万象新天5栋2111室
(备案号:湘ICP备15008270号)版权所有:长沙南信资安科技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铭巨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