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专家会诊工作的通知(湘安监函﹝2015﹞80号) 》文件精神,通过招投标,我单位与娄底市签订了娄底市非煤矿山隐患排查委托合同,对娄底市辖区内14家地下矿山进行安全隐患排查。
2016年元月12日起,我单位组织地下矿山技术专家会同娄底市安监局有关领导、安监人员,各矿山企业所属安监部门人员一道组成“安全生产检查小组”,围绕矿山井上下安全生产项目,进行全面检查。隐患排查排查过程,严格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全面开展非煤矿山“三项监管”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5〕22号)、《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隐患检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湘安监﹝2014﹞61号)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7号)的要求,进行安全隐患排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