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专家会诊工作的通知(湘安监函﹝2015﹞80号) 》文件精神,通过招投标,我单位与常宁市签订了益阳市非煤矿山隐患排查委托合同,对常宁市辖区内2家非煤地下矿山和8家非煤露天矿山进行安全隐患排查。
2015年9月,我单位组织地下矿山技术专家会同常宁市安监局有关领导、安监人员,各矿山企业所属安监部门人员一道组成“安全生产检查小组”,围绕矿山安全生产项目,进行全面检查。隐患排查排查过程,严格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全面开展非煤矿山“三项监管”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5〕22号)、《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隐患检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湘安监﹝2014﹞61号)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7号)的要求,进行安全隐患排查。隐患排查完成后, 我单位技术人员根据隐患检查的结果编制了非煤矿山地下开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并及时交付给常宁市安监局。